8月28日,杭州长川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04)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议案,拟新增北京、成都两家分公司作为核心募投项目“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的募资基础来自公司2026年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项目:公司合计发行1116.36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280.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达31.27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92亿元,相关验资流程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核验。根据此前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资将全部投向两大核心项目,受发行费用抵扣影响,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资规模已作出小幅调整,其余项目投入金额保持不变。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1 | 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 | 383958.72 | 219243.05 | 219243.05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3960.00 | 93460.00 | 89964.12 |
| 合计 | 477918.72 | 312703.05 | 309207.17 |
据公告披露,此前“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共包含4家主体,本次新增两家区域分公司作为共同实施方后,项目执行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项目的投资总额、核心建设内容均未发生任何变动。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变更前) | 实施主体(变更后) |
|---|---|---|
| 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川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长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川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长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本次新增的两家实施主体均为长川科技下属分公司,基本工商信息清晰合规:
| 公司名称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K7EBCU8N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负责人 | 金睿 |
| 成立日期 | 2026-03-02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 10层 3-1010 |
| 总公司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公司名称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K0KGUA9D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负责人 | 金睿 |
| 成立日期 | 2025-11-11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 2 栋 2 单元 6 楼 601-605 号 |
| 总公司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为配套本次实施主体的调整,长川科技同步同意北京、成都两家新增分公司单独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将由分公司、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银行共同签署多方监管协议,严格规范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流程。
针对本次调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认为该安排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可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研发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核查后也确认,本次调整已履行全部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完全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监管规则。长川科技方面表示,本次扩围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作出的优化安排,可进一步实现区域研发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半导体设备核心技术攻关提供更完善的落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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