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14:00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1号江苏大厦三层汉风厅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开展,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旭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006人,代表股份1833723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6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22819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8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1人,代表股份605532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85%。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99人,代表股份63609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总表决同意股数 | 总表决同意占比 | 总表决反对股数 | 总表决反对占比 | 总表决弃权股数 | 总表决弃权占比 | 中小股东同意占比 | 中小股东反对占比 | 中小股东弃权占比 |
|---|---|---|---|---|---|---|---|---|---|
| 《关于审议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 1833565454股 | 99.99% | 92805股 | 0.01% | 65700股 | 0.00% | 99.75% | 0.15% | 0.10% |
| 《关于审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02887894股 | 99.95% | 94005股 | 0.02% | 89200股 | 0.02% | 99.71% | 0.15% | 0.14% |
本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的第二项议案表决时,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源旭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和中核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143065286股股份。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冯晓奕、李雪莹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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