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钱立友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违法事实、处置依据等核心内容,是海事监管领域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要求的具体体现。
本次处罚结果不会对涉事主体的正常海事作业相关资质造成负面影响,也为同类轻微海事违法情形的处置提供了参考样本。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钱立友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51-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8*******493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钱立友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8*******4938,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51-1-1,安庆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8月27日作出了不予处罚的最终处置决定,该处置严格契合当前海事执法领域对轻微非主观违法情形的容错导向,既保障了海事监管的合规性,也充分体现了执法的温度。
天眼查数据显示,钱立友成立日期2009年2月12日,法定代表人钱立友,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贵池区梅龙办事处街上。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针对相关主体船舶未依规开展自查或留存记录的违规情形,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属于合规范围内的柔性执法举措。该结果未对涉事主体的正常经营、资质存续及后续海事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为同类轻微合规瑕疵的处置提供了合规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