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款虽不多,但一头连着农资经营者的“救命钱”,一头连着养殖户的“生计线”。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饲料款买卖合同纠纷,既为身患重病、急需透析费用的原告解了燃眉之急,又为经营困难的被告养殖户留足了生产空间,以司法温度护航农业生产、守护民生底线。
原告王某长期从事饲料销售,被告奚某夫妻因养殖经营需要,多次从王某处赊购饲料,累计欠款2万元。王某多次催讨无果,而自己又身患重病,需长期透析治疗,医疗费用开支巨大,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奚某夫妻支付拖欠的饲料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调解之初,进展并不顺利:被告奚某以养殖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搪塞,甚至对调解表现出抵触情绪;原告王某则因病情和欠款的双重压力,情绪激动,坚持要求立即全额付款。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将自己代入当事人处境,分阶段、分层次推进调解。一方面,法官多次与被告沟通,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买卖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拒不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等法律后果,直接影响养殖经营和个人征信;另一方面,法官把原告的透析病历和费用清单摆在被告面前,把法理、情理讲清讲透:“这笔钱对普通人是货款,对病人就是延续生命的救命钱。”
经过多轮协商,被告奚某深受触动,当场表示:“法官说得在理,这个钱我该还,再难我也要想办法。”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分期支付欠款,并先行支付部分款项以解原告燃眉之急。
涉农案件无小事,件件连着乡村振兴、连着群众冷暖。本案中,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用心办好每一起涉农民生小案,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通讯员:贾婧雯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