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尚友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南通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行为的具体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免予处罚的最终处理结论。
该处罚结果意味着涉事主体张尚友本次的相关违规行为未被施加实质性惩戒措施,不会产生对应的行政处罚记录留存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尚友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10089-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6*******251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张尚友,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1008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6*******2515,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南通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尚友成立日期2009年6月4日,法定代表人张尚友,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开县丰乐街道办事处二环路。
事件点评
本次南通海事局针对船舶未按规定报告进出港信息的违规情形,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体现了海事监管的合规包容尺度,也为相关航运从业者明确了轻微涉航违规的处置边界,有助于引导经营主体主动规范进出港信息报送流程,降低后续合规风险,对维护内河港口通航秩序、平衡监管效能与经营便利具备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