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洪福明因涉及未持有合法有效的2026版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相关违法行为,被东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水域环境合规监管、排查船舶及相关作业主体环保资质合规性的具体执法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对外公示。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水上作业主体主动梳理自身持有的水域污染防治类证书文书有效性,及时完成资质核验与更新,避免同类合规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洪福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403*******7272 |
| 违法案由 | 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2201008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东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被处罚主体为洪福明,对应的违法案由是未持有合法有效的2026版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22010081-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3*******7272,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东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洪福明成立日期2017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洪福明,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湾沚镇中山菜市场。
综合点评
本次东莞海事局对涉事主体洪福明作出的2900元罚款处罚,事由为其未持有2026版合法有效的水域污染防治相关证书文书,严格依据两部现行法律条款执行。该处罚警示水上作业相关主体需及时配齐合规的防污染资质文件,规避涉水环保合规风险,也体现了海事领域对水域生态保护的常态化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