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邢金伟因涉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崇明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安全管理法规作出,明确要求当事人缴纳相应罚款,该处罚结果将对其相关海事活动的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邢金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12*******5513 |
| 违法案由 |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6200014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崇明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邢金伟,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62000145-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12*******5513,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崇明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相关处罚信息,也进一步提醒各类海事活动参与主体严格遵守海上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主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共同维护海上通信与航行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邢金伟成立日期2013年7月26日,法定代表人邢金伟,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内乡县湍东镇老牛铺村黄水河桥东南侧。
事件点评
本次崇明海事局对个人邢金伟擅自违规使用无线电台/频率作出4500元罚款的公示,是海事领域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涉海主体需严格依规取得无线电使用许可,规避同类违法风险,维护海上通信与航行秩序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