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8月25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住房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广大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住房公积金优化贷款政策有关事项,涉及降低首付比例、实施贷款利息补贴、支持“好房子”三大举措,切实减轻购房者负担。
购房门槛降低:
买新房首付最低15%
新政明确,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购买成都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该标准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这一调整与此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20%的首付比例相比,进一步下调5个百分点,尤其利好刚参加工作的青年群体和首次置业家庭。
免申即享补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20%
新政首次推出“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根据规定,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购买新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实际产生的贷款利息,成都公积金中心按20%予以补贴,自贷款首期本息回收之日起计算。
该项补贴免申即享,单笔贷款累计补贴上限为2.5万元,期满后一次性划转至借款人还款银行卡。
成都公积金中心特别提醒,若借款人在贴息期内出现贷款逾期,将自逾期当月起终止计算贴息,请借款人务必按时还款。
支持“好房子”:
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在支持购买“好房子”方面,缴存人购买设计达到绿建一星级标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据此计算,单缴存人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最高可贷144万元。
需要留意的是,此项额度上浮政策不与成都市其他额度上浮政策叠加执行,市民办理时,可向受理银行咨询最优组合方案。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姚瑞鹏 综合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