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8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日前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一则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对该分局2025年12月5日作出的《抚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蒋有根赣州银行抚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予以撤销。
抚州金融监管分局称,赣州银行抚州分行存在隐瞒立案事实,申请材料中均未提及拟任人正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况。赣州银行抚州分行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文件退回该分局办理撤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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