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群森因船舶停泊期间未按照2026版相关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法行为,被韶关海事局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违法情形、处置措施及相关法律依据,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管控、压实船舶停泊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执法体现。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暂扣涉事人员编号为440281198108073533的适任证书四个月,该处罚将直接影响涉事人员在暂扣期限内的相关水上作业从业资格,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内河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定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群森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42020012-1-2 |
| 处罚内容 | 暂扣适任证书(证书编号440281198108073533)肆个月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02*******353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韶关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执法的被处罚人为张群森,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42020012-1-2,处罚内容为暂扣其编号为440281198108073533的适任证书四个月,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2*******3533,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韶关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群森成立日期2022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张群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护国路181号。
事件点评
本次韶关海事局对涉事人员张群森作出的适任证书暂扣处罚,属于针对个人船舶停泊违规行为的常规监管处置,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关联经营主体的日常航运运营、资质效力及整体合规信用造成直接负面影响,仅为从业人员个体层面的合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