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胡迎彬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崇明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玖拾元整。该处罚信息的公开公示,也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配员的法定要求,规避同类合规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胡迎彬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202*******4557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6200020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玖拾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崇明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胡迎彬,涉及的违法事由为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62000205-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玖拾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202*******4557,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该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崇明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胡迎彬成立日期2009年9月2日,法定代表人胡迎彬,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路南西段。
事件点评
本次崇明海事局针对涉事主体船舶配员不符合2026版最低安全要求作出3190元罚款的处罚,属于海事监管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将督促涉事主体及时补足合规配员,规避后续航行安全隐患,也为航运相关市场主体敲响合规警钟,推动行业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配员规定,强化海上航行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