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鸿达船务公司因船舶未按规定开展自查被黄石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柔性执法彰显温度
创始人
2026-08-24 18:25:10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省池州鸿达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违法情形,被黄石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情形、处置结果及相关法律依据,为海事领域合规监管的公开透明化提供了可查询的官方参考内容。

本次处置结果未对涉事企业作出实质性惩戒,不会对安徽省池州鸿达船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常航运经营活动造成额外的合规处罚负担。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安徽省池州鸿达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259K
违法案由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092010054-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4
作出处罚机关黄石海事局

从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公示完整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安徽省池州鸿达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本次处罚的文书编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9201005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259K,作出该处置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黄石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省池州鸿达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吴洪峰,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
1吴洪峰75%452003-05-13-
2唐礼英25%152003-05-13-


综合点评
本次池州鸿达船务涉船舶自查相关合规瑕疵,最终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被黄石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未产生实际惩戒或经济损失。该结果既体现海事监管的柔性执法导向,也提示公司仍需补全船舶自查流程、留存好随船记录,规避后续同类合规风险,维护自身航运经营的合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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