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4日,嘀嗒出行发布公告称,因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32B条所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32F条被视为出现公众持股量严重不足。
倘公司未能在上市规则第13.32G(3)条规定的期限内,即2028年2月20日或之前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3.32B条,联交所将取消股份的上市地位。
同时,自2026年8月25日上午九时起,于联交所买卖股份时所用的公司英文股票简称将由“DIDA INC”更改为“DIDA INC-PF”,中文股票简称将由“嘀嗒出行”更改为“嘀嗒出行-PF”。
公司股份代号维持不变,仍为“2559”。
公告还提到,当公司能够向联交所证明,并刊发公告知会公众已重新符合上市规则第13.32B条的规定时,公司股票简称之特定标记将会移除。
此前,嘀嗒出行已于8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32B条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及构成公众持股量严重不足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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