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因船舶进出港口相关重点管控水域时未落实安全航行要求,被广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最终被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重点水域通航秩序管控、压实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常规监管举措,相关处罚记录将纳入该企业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级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840Y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4028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其持有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840Y,触发本次处罚的违法事实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4028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王玉莲,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236人,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江景苑32幢3层。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5000 | 2022-12-30 | - |
事件点评
南通港口轮驳因船舶在重点管控通航水域未落实瞭望、安全航速要求被海事部门处以2万元罚款,该处罚将督促公司补齐通航安全管理短板,强化一线船员合规操作意识,规避后续更严重的通航安全风险,维护企业日常运营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