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赖书闻)近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十六场)——《关于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的意见》专场举行,对近期出台的《关于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深度解读。《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世界领先水平,全面建成生态品质卓越、绿色经济繁荣、低碳循环高效、风险防控有力、治理智慧先进的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
《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了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建设任务。在优化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上,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调控作用,将生态准入、空间约束、开发强度管控等作为发展的刚性约束;统筹海口、三亚、儋州和中部生态保育区、滨海城市带差异化发展布局,构建从山顶到海洋一体化保护治理格局。
在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上,推动传统产业和园区绿色升级,严格产业低碳准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环保服务业、节能环保技术产业、热带生态农业等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等绿色新兴产业;健全碳普惠、碳交易、碳足迹管理体系,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在提升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上,着力推进“无废岛”建设,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水资源、海域资源、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矿业权准入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上,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安全风险防控、污染防治攻坚,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对标国际贸易生态环境保护规则;深入开展“美丽海南我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建立全民参与行动体系。
在加强生态环境友好型科技创新与应用上,部署减污降碳、蓝碳研究、卫星遥感等前沿科技攻关,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数智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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