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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跑步擅闯儿童区与2岁幼童相撞受伤##老人与幼童相撞致骨折索赔5万被驳回#】年近70岁的老人在小区跑步时“闯入”儿童娱乐区,与突然转身的2岁幼童相撞后受伤。因赔偿未能达成一致,老人诉至法院,要求幼童一家赔偿损失5万余元。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法院审理后认为,老人擅入专属儿童活动区域、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幼童家长已尽合理监护职责,遂依法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
“儿童娱乐区作为低龄孩童的专属空间,区别于健身、跑步区域,存在特殊的环境风险,任何成年人进入该区域活动,都应承担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应当仔细观察,减少对孩童游玩的干扰与安全威胁。”该案承办法官岑玉洁告诉记者。详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通讯员 李文筱)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