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8-22 02:55:06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参加并主持本次会议,特委托公司董事宋志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志勇先生、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的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获得有效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赞成票数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晓鸣、田云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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