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发布公告,于2026年8月21日,本公司与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汇源)订立新北江制药股份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以现金对价约人民币1.07亿元收购中汇源所持新北江制药约3.50%的股份(对应新北江制药注册资本约人民币840.65万元)。于新北江制药股份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在新北江制药的直接权益将由约87.14%增加至约90.64%。
中汇源作为新北江制药的员工持股平台,为进一步优化新北江制药股权结构,强化本公司对核心原料药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本公司拟收购部分中汇源所持有的新北江制药股份。本次交易是本公司优化子公司治理、深化产业佈局的正常经营安排,符合本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符合本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变化,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尽管新北江制药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新北江制药股份收购并非于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新北江制药股份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新北江制药股份收购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新北江制药股份收购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