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8月21日消息,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8月21日就“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三条)的案件作出裁决。“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认控罪并被裁定罪成。法庭押后案件至8月28日,以听取求情。特区政府欢迎法庭的定罪裁决。
本案的被告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在不同时间担任“支联会”的干事职务。即使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被告仍继续进行有关行为和活动,构成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事实上,特区政府已2021年依法禁止其运作,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命令将“支联会”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
特区政府表示,法庭颁下的裁决理由铿锵有力、有理有节,当中详述了对案中法律原则和证据的分析,以及定罪的考量。
法庭指出,一直以来,被告都对中国共产党及中央政府怀有敌意,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被告拒绝临崖勒马,一意孤行。即使被告知道他们的言行可能已经超越合法表达自由的范围,他们也毫不理会。被告试图透过挑起敌意和分化,从而达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的目的。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支联会”长期以来蓄意在香港社会埋下仇恨的种子,煽动群众颠覆国家政权。各被告长期以来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其阴谋昭然若揭,必须予以惩治。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极其严重的罪行。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本案再一次证明,无论违法者如何偷换概念、如何巧言令色,只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特区政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在本案的法庭审讯期间,境外势力公然不断抹黑特区司法机构、律政司和执法部门,以政治手段和误导性言论,尝试干涉案件公平审讯,又对香港特区保障人权和自由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工作作出不符事实的攻击。这是公然践踏法治的卑鄙图谋,特区政府予以最强烈谴责。法律从不容许任何人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及同胞。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绝无任何政治考虑。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机构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特区政府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宪制秩序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可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破坏国家根本制度及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国家为香港繁荣发展带来根本保障,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
特区政府坚决维护《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国家政权的安全,并会严格按照法治原则,全力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支持香港特区依法惩治“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行为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发言人8月21日发表谈话表示,坚定支持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支联会”案不认罪被告“支联会”及李卓人、邹幸彤“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裁决结果彰显了法治精神,捍卫了香港国安法权威。
发言人指出,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支联会”及李卓人、邹幸彤等被告长期公开宣扬“结束一党专政”等“五大纲领”,妄图“结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翻、破坏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在案证据显示,各被告肆意炮制种种负面议题,高频使用“抗争”“抗命”等词语,举办和鼓动民众参与各种游行、集会活动,并通过报刊等多种媒介扩散传播,妄图蛊惑民众对国家政权的仇视、憎恨和离叛情绪,煽动民众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国家根本制度,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未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严重损害国家及香港的根本利益,危及国家宪法秩序,构成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现实危害,在任何国家和地区均不被允许,必须追究严惩。
发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该案中,香港警队严格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程序公开透明,对相关被告依法作出定罪裁决,合理合法,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会共同心声,是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正义之举。
发言人指出,该案审理中,少数西方国家政客无视本国维护国家安全的种种做法,与乱港势力、反华媒体狼狈为奸,打着“人权”“自由”的幌子公然为邹幸彤等被告开脱说项,美化其危害国家安全行径,罔顾事实诬蔑炒作所谓超期羁押,叫嚣“无条件释放”,粗暴干预香港司法,是别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充分暴露其伪善和“双标”,其险恶图谋注定以失败告终。
发言人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坚定支持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坚定与特区一道全面准确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坚决依法惩治假借“言论和新闻自由”等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高度警惕并有效防范、阻遏外部势力插手干预图谋,共同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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