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日前正式施行,为交通运输领域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和绿色转型筑牢法治根基。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立足职能定位,将法典精神贯穿交通运输执法全链条,以法治力量守护交通领域绿水青山,助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执法实践中,江苏深化跨部门协同,依托高速服务区、超限检测站设立联合执法点,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线索互通、联合取证、协同处置,提升跨领域违法打击效能。
同时,江苏坚持普执并举,将普法嵌入执法办案全流程,讲清环保义务、违法后果及裁量标准,督促即时整改。省交通运输厅已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将48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纳入免罚范围,对初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同时,依托处罚决定书附二维码释法、执法回访等机制,实现刚性执法力度与柔性引导温度的有机统一。江苏的普法服务面向货车司机、巡游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广大从业群体持续延伸,引导其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51江苏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依法维权、咨询求助。
下一步,江苏交通执法将持续以法典实施为抓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科技赋能、拓展非现场执法场景,紧盯公路水路突出生态风险,助力美丽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讯员 苏交执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笪越
校对 吉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