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单建强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青岛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明确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21日正式生效,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行政相对人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单建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309*******0535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12030078-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青岛海事局 |
本次青岛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单建强,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12030078-1-2,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309*******0535,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青岛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国内航行船舶相关责任人需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义务,主动依规向属地海事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航行信息,共同维护海上通航秩序与安全管理规范。
天眼查数据显示,单建强成立日期2005年4月28日,法定代表人胡文娟,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镇阳嘉龙村勤俭679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青岛海事局对单建强作出的800元罚款处罚,是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的合规警示,虽处罚金额较低,但明确了海事监管的执行边界,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要求,强化日常进出港报告的合规意识,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违法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