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千龙网)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8月18日公布,将于9月20日起施行。条例修订后,老百姓将获得哪些实惠?相关专家表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将更加灵活,覆盖更多住房消费支出。
顺应住房消费结构性变化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面临新的形势,特别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就业结构变化,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住房消费场景日益多样化,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装修自住住房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政策调整顺应了居民住房消费的结构性变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鹏岩介绍,当前,我国住房消费支出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居民的住房装修、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房屋维修养护等需求大幅增长,原有的提取和使用范围已经滞后于现实需要。
修订后,这项关系到亿万家庭福祉的制度跟得上国家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新要求。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介绍,公积金正从单一买房工具,转向租、购、修、养全生命周期住房保障,同时兼顾刚需购房、存量房盘活、扩大缴存资金池。各地方的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以适应本地的实际情况。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张大伟介绍,按照政策规定,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纳公积金。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群体被全部纳入自愿缴存范围,打破了仅限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门槛。
张鹏岩认为,政策调整优化回应了就业形态变革和覆盖公平性的迫切需求。随着我国人口和就业结构发生变化,灵活就业的新就业群体规模增长较快。如何让制度红利惠及新市民、新业态从业者,是这次改革回答的重要话题。政策建立了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的机制,受益群体的扩容,极大提升了制度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缴存记录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增强群众获得感。决定提出,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决定还简化了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无需再由所在单位核实和出具提取证明,同时缩短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到10日。
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决定明确了强化信用约束、完善处罚规定等方面的措施,加强风险防控。
决定增加“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住房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此外,决定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