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州海高船务有限公司、东莞汇业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广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内河航行船舶关键导航助航设备合规性开展的精准监管举措,相关违规行为直接影响船舶航行安全溯源与动态管控效率,涉事企业的航运作业合规记录将受到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广州海高船务有限公司、东莞汇业运输有限公司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8004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9144*******HN4J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广州海高船务有限公司与东莞汇业运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告的违规情形,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8004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HN4J,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
点评分析
本次广州海高船务、东莞汇业运输因船舶AIS系统违规被广州海事局合计罚款1680元,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轻微合规警示。该处罚督促两家企业补齐船舶动态运维短板,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要求,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航行安全隐患或更严厉惩戒,对其规范日常运营、维护航运合规信用具备明确的提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