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陶征亮因所属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19日正式出具,相关公示信息已同步对外公开,接受行业及社会监督。
本次处罚直接指向内河船舶配员合规性问题,相关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辖区内航运相关从业者敲响了配员合规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行政相对人名称 | 陶征亮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02*******4614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1011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行政相对人为陶征亮,其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4614,触发处罚的违法事实为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10111-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要求。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涉事主体作出的船员配员不足处罚,是内河航运合规监管的常规落地举措。该处罚严格依照对应法规裁量,警示相关航运主体需严格对照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齐船员,规避内河航行安全隐患,也为全行业明确了合规运营的刚性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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