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8月18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晶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01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晶能转债”自2023年10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9年4月19日。“晶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79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9元(含税),“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4日起由13.79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因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5,193,9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晶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7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7日起“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9日及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由13.48元/股向下修正为6.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19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8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晶能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本次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6.35元/股),则本次“晶能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3日
至2026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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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晶能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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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6年8月31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编:201106
电子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联系电话:021-51808688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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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