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让真创新得到严保护。”8月18日,在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用这句话概括了检察机关加强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的核心立场。
据介绍,2023年至2026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488件1242人。最高检指导各地办理了一批涉及芯片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侵犯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犯罪案件,让创新者更有底气。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技术性强、举证难度大。刘太宗介绍,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发挥“检察+技术”办案机制优势,夯实指控犯罪证据基础。同时,依法严惩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有力维护国家科技安全。
在追责力度上,检察机关落实“双罚制”要求,对构成单位犯罪的依法追究单位刑事责任。在提出量刑建议时,加强罚金刑适用,提高犯罪成本。“严格把握刑事民事、罪与非罪界限,”刘太宗特别强调,“兼顾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劳动者就业权利,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
在规则完善方面,最高检先后制定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办理规则,防范“二次泄密”风险;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就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行为类型、损失数额认定、定罪量刑标准等作出细化规定,有力促进司法办案标准统一。
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侵权方积极赔偿。持续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一体解决刑事追究和民事追责,减少当事人诉累。2023年至2026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保障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7件。湖南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保障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人获赔经济损失和惩罚性赔偿金1800余万元。
在行刑衔接方面,推动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对作出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防止不刑不罚,形成治理闭环。”
编辑 张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