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张家港市港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因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船舶用燃油(2026版),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官方渠道对外公示,相关违法事实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法定程序,该处罚结果将直接记入企业的海事行政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在辖区内开展船舶相关服务业务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张家港市港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7369 |
| 违法案由 | 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船舶用燃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4026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张家港市港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船舶用燃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40263-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7369,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表示,后续将持续加大对船舶燃油质量的排查力度,督促辖区内相关船舶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共同维护水域生态环境。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家港市港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月20日,法定代表人吴树根,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金港镇长江中路52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吴树根 | 80% | 80 | 2048-12-30 | 2005-01-20 |
| 2 | 吴强胜 | 20% | 20 | 2048-12-30 | 2006-04-24 |
事件点评
张家港市港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因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船舶燃油被张家港海事局处以千元罚款,该处罚严格依据大气污染防治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此次警示有助于公司规范燃油采购使用流程,强化环保合规意识,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维护日常运营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