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甬能Y1
债券代码:243774.SH 债券简称:25甬能Y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朗豪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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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奕飞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全体出席。
2、董事会秘书沈琦女士出席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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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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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2023年-2025年任期激励收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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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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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3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即通过。
议案3涉及的关联股东马奕飞、诸南虎和张光明未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莹磊、洪骁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