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新闻记者 陈富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8月1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法典护航三江之源”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行刑衔接机制运行情况及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工作思路,并发布了12件典型案例。
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5年底,青海全省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34件,2025年度办理105件,增幅达48%;涉案鉴定赔偿总金额突破103亿元,其中百万元级重大案件近40件。相较于2020年末,全省案件办理覆盖面持续拓宽,类型体系日趋完备,办案体量实现跨越式增长。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青海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国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另有两起案件入选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参考案例库,其中海东市建材泥浆污染农田案件填补了全省农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空白。
在执法监管方面,2025年,全省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压减入企执法频次,处罚案件同比降低60%的前提下,查处违法企业166家,行政处罚125件,罚款1981.82万余元,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5件,同比增长150%。
青海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是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候选区)主体所在地。针对地域辽阔、点位分散、监管难度大等现实难点,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大数据溯源等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同时紧盯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重点区域实施专项管控,常态化开展强化监督、打击污染源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会上,三家单位依次对外发布12件典型案例。其中,省法院发布两件,涉及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行政不作为等;省检察院发布5件公益诉讼案例,涵盖再生资源回收监管、机动车维修污染、黄河干流土地侵占等领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5件行政执法案例,涉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未批先建、跨区域非法采砂、超标排污等。办案实例清晰展现行政监管督促整改、环境损害依法担责、检察机关公益监督、法院司法裁判兜底的全链条生态治理模式。
据悉,新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完备的法治依据。三部门将持续健全跨部门常态化沟通、线索移送、联合研判机制,强化以案普法,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守护好三江源,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青海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