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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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内阁已批准新的《政府招标与采购法》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报道 记者近日从商务部获悉,沙特内阁已批准新的《政府招标与采购法》(Government Tenders and Procurement Law)。
沙特财政大臣贾丹表示,为支持政府机构更高效地实现其目标、加快项目和活动实施,新法的关键条款包括:将开标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合并为一个委员会;完善直接采购方式,并将其金额上限提高至100万沙特里亚尔;完善有限招标制度,允许与自由职业的专业人员签订合同;扩大政府机构负责人的权限,使其在决定采购程序和签署合同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助力简化流程,加快决策速度。
贾丹指出,赋予私营部门权力并支持其发展是新法的关键目标之一。新法规定,政府机构在签订新的合同前,必须在法定时限内结清对私营部门的各类款项。此举将进一步推动政府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提升市场对政府发包项目的信任度。
他进一步解释说,新法支持利用政府招标和采购来推进一系列经济和发展目标。在此背景下,新法要求建立支持研发和创新的监管框架,并进一步加强对产业本地化和知识转移的监管,使政府机构能够有效利用这些工具。
据了解,沙特财政部已提醒私营企业,在任何政府项目、服务或采购工作开始之前,必须按照批准的规章完成合同授予和签订程序。沙特财政部明确禁止的行为包括:在政府实体颁发合同和完成合同程序之前开始工作;根据口头授权开展采购;在没有法律批准的情况下,开展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沙特财政部表示,这些做法可能会引发私营企业与政府实体的纠纷,导致其反复提出财务索赔和申诉,影响款项支付进度。
此外,沙特财政部还敦促承包商委员会和参与采购系统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遵守新法及其执行条例,以减少违规行为,避免财务索赔和申诉,并保障各方权利。同时,鼓励私营企业及时提交其合法的财务索赔申请,并允许其通过电子平台提交,前提是满足所有法律要求、备齐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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