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票品为有价票券,非普通商品,不支持退换。”北京市民李玉在某平台购买亲子展览票后,发现孩子可以免票,想退掉亲子票时,收到的却是这样冰冷的回复。更令她无奈的是,平台将“身高不足1.2米儿童免票”的提示藏在不显眼处,等她发现时,退款选项早已消失。
这并非个案。今年上半年,黑猫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平台娱乐票务相关投诉达2.3万件,近八成集中在演唱会、音乐节等线下演出,退票难成为行业顽疾。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演唱会相关投诉中涉及退票诉求的比例超过90%。消费者花几百元上千元买的票,连基本的售后保障都没有,这显然说不过去。
从法理上看,门票“概不退换”是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民法典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消费者购买门票,与主办方或平台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在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已成为消费标配的今天,演出门票何以成为例外?诚然,演出具有时效性和稀缺性,但这并非演出行业独有。同样具备强时效性的铁路、航空票务,早已建立起成熟的梯次退改体系:距离出行时间越久,退票手续费越低,临近出行扣费增加,既保障经营者收益,也兼顾消费者因突发状况产生的退改需求。这套成熟的平衡机制,完全可以复制到演出市场。
演出行业拒绝退票的“底气”,说到底是因为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热门演唱会一票难求,你不买有的是人买;冷门演出本就卖不动票,更不可能让你退。无论热门还是冷门,消费者的议价能力都几乎为零。更不公平的是信息不对称,座位视线遮挡未提示、公售数量不公开……消费者从付款那一刻起,就陷入了权利不对等的困境。近期多个台风登陆造成部分航班、高铁停运,一些演出外地观众无法到场,退票诉求却被主办方和售票平台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当“不可抗力”都换不来一张门票的宽容,当人性的温度被冰冷的条款磨灭,这样的“行业惯例”已然异化为赤裸裸的霸王条款。
令人欣慰的是,改变正在发生。近日,广东省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其中明确,营业性文娱、体育活动应当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及规则,并须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整治票务乱象提供了法治支撑。梯次退票的核心逻辑简单清晰:越早退票,经营者损失越小,退款比例越高;临近演出退票,扣除合理手续费对冲空置损失,兼顾双方诉求。
广东迈出了关键、重要的一步,但推行梯次退票制度不能止于一省之域。事实上,早在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与公安部就联合发文,要求演出举办单位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然而由于缺乏具体实施细则,这一政策在落地中大打折扣。有的平台退票手续费高达票价的30%至50%,有的将退票截止时间设在开票日之前,有的“二开”“三开”门票直接剥夺退票权利。规则的混乱与执行的乏力,让好政策沦为空中楼阁。
显然,想要让梯次退票成为全国娱乐等行业标配,仍需多重配套举措同步发力。监管层面,各地应加快跟进地方立法,出台统一、细化的票务退票实施细则,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拒不执行梯次退票、设置霸王条款的平台与主办方实施处罚,并纳入消费失信黑名单。平台层面,应优化购票页面信息披露,杜绝小字隐藏退票规则的误导行为,简化退票流程,搭建高效人工客服与线上纠纷调解通道,依托12315在线纠纷平台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行业层面,应完善风控机制,通过实名限购、候补回流票机制、阶梯手续费管控,堵住黄牛借退票套利的漏洞,净化票务市场。同时,司法机关应统一同类票务纠纷裁判尺度,明确不合理拒退条款法律效力,以判例引导市场规范经营。
一张门票的温度,体现一个行业的文明高度。让退票不再难,让消费更有尊严,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市场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