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汉才因所属船舶违反相关航行安全规定,被闵行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涉事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属于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的相关违法情形,海事部门依据对应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将同步纳入海事领域行政相对人信用监管范畴,对当事人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当事人名称 | 陈汉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10*******5555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40-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7 |
| 作出处罚机关 | 闵行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陈汉才,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40-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10*******5555,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闵行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完整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上航行安全的警示效应,引导各类船舶运营主体严格遵守检验证书核定的航行装载要求,筑牢海上交通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汉才成立日期2020年9月2日,法定代表人陈汉才,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广西陆川县乌石镇老圩村两头塘队4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海事局针对个体相对人陈汉才的小额处罚,属于海事监管领域的常规执法案例,仅涉及200元小额罚款,未关联任何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类公司的日常运营、品牌声誉及合规资质造成任何负面影响,也不涉及行业层面的政策变动,对区域航运市场整体秩序的规范作用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