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晏国文 卢志坤 北京报道
(虚开发票案件判决书。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近日,山西霍州一起虚开发票案件受到关注。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公诉机关指控,自2019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曹某伙同郑某(另案处理)、田某(另案处理)、韦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市场推广服务为名,通过霍州市11家空壳公司先后向成都某甲有限公司、江苏某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成都某乙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985份,票面金额6874.6908万元,获利5万元(已退缴)。
2026年1月16日,法院判决,曹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罚金已缴纳)另外,曹某退缴的5万元违法所得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从上述判决书来看,该案涉及的虚开发票票面金额巨大,但涉案人员获利金额较小。
据了解,开票经济是指脱离真实业务活动,以开具发票为主要目的或牟利手段的行为。
今年7月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纠治开票经济有利于防范数字繁荣背后潜藏的产业链风险、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在纠治医疗器械经销行业开票经济问题时,会同相关部门以整治发票变造虚开为突破口,推动行业内加力纠治带金销售、违规返利、倒卖“三无”医疗器械等风险。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