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15日起施行 乱丢固体废物最高罚100万元
创始人
2026-08-15 10:49:36

《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15日起施行 乱丢固体废物最高罚100万元

西湖白马河航线。

  8月14日上午,《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暨法规宣传活动在白马河畔榕树广场举行。这部修改后的地方性法规今起正式施行,标志着福州内河治理迈入系统性、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环工委和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与市人大代表、市民代表齐聚一堂,共同见证这一守护榕城内河的重要时刻。

  升级:

  从“办法”到“条例”

  上午9时许,活动正式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法规的决定。随后,市住建局负责人向现场市民详细介绍了新法规的基本情况及修订重点。

  “本次法规经全面修改完善,定位发生重大调整,由原本侧重城市内河单项管理事务的法规,升级为统筹内河规划、管护、执法、生态保护全流程的系统性管理规范。”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基于法规层级、治理覆盖面的提升,正式将原《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调整命名为《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

  他进一步介绍,新法规理顺了管理体制,固化河长制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及住建、环保、城管、水利、文旅、应急、水务等部门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同共治的管理格局。

  市民陈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在白马河边住了20多年。水从浊变清,游客由少变多,我都看在眼里。现在法规从‘办法’升格成‘条例’,感觉法治保障更硬了,相信今后福州一定会水更清、景更美。”

  加码:

  生态防线再筑牢

  活动现场设置了内河治理成果摄影作品展,阳岐河、螺洲河、梁厝河、马杭洲河、流花溪等内河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景象跃然纸上。

  市住建局负责人在讲话中表示,此次修订“聚焦水质管控、排污监管、河道保洁、岸线保护、违建整治,压实常态化管护责任,保障水系通畅、水质稳定”。

  新法规对排污口管理作出严格规定: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应当按规定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若涉及防洪、供水、堤防安全等,还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从严打击排污、倾倒垃圾、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持续巩固治水成效。”市住建局负责人说。

  违规排污的代价有多大?《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现场观看作品展的市民表示:“福州内河整治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罚得重才能管得住!”

  同时,《条例》建立了“监测+监管”协同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质监测,住建部门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两部门数据共享、联动发力。

  赋能:

  文旅融合活水来

  法规此次修改将“产业反哺城市内河保护”的理念嵌入法治框架,通过文旅开发为城市内河长效管护注入可持续的经济动能。

  “在严格管护基础上,融入历史水系风貌保护、滨水空间提升、文旅融合发展内容,推动内河从生态治理向生态、民生、文化、旅游多元功能升级。”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

  新法规要求市、县(区)政府应当制定城市内河文旅融合发展规划,加强资源统筹和宣传推介,推动城市内河相关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市、县(区)政府在建设体现城市历史发展脉络的风貌展示区时,应当保护利用城市内河自然生态环境和传统水系格局,推进城市内河沿线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鼓励、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城市内河自然景观和历史建筑等特色资源,投资、建设、开发、运营城市内河观光旅游、休闲运动等项目。

  “以前城市内河感觉就是排涝用的,没什么景致。现在河边有步道、有公园,能散步、休闲,还能坐游船看夜景,想想就美。”市民林先生是摄影爱好者,他指着白马河夜游的照片说,“这是实实在在的民生福利,我们举双手赞成。”

  亮剑:

  罚则清单有明细


《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15日起施行 乱丢固体废物最高罚100万元

市民踊跃参与内河知识有奖问答。

  “市民往内河倾倒生活垃圾怎么处罚?”“擅自填河断水,清障费用由谁承担?”……内河知识有奖问答环节将活动推向高潮,答对者可抽取内河游船票,吸引了不少过往的市民驻足参与。

  据了解,《条例》依据生态法典细化了违法行为处置标准和幅度,实现内河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罚。其中,擅自放养动物、捞取鱼虫,情节严重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擅自张网捕鱼,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炸鱼、毒鱼、电鱼的,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抛弃、掩埋动物尸体,情节严重的,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

  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拒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个人有上述行为的,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

  落地:

  制度护航长效管理

《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15日起施行 乱丢固体废物最高罚100万元

光明港公园趣浪水乐园。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标准,新法规健全了惩戒约束机制。

  《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关于城市内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作出处罚的部门将其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开展信用修复。”这一“惩戒—修复”闭环设计,既强化了法规的刚性约束,也为市场主体保留了整改出路,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

  针对新条例落地实施,市住建局内河处负责人表示,当前正着手开展新法规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力争年底前出台。“我们建立了水系联席会议机制,以此厘清部门职责,实现有分工、有协同。比如针对光明港河边乱搭建,就组织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拆除了违建。”他透露,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条例中的各项罚则“落得了地、管得了事”。

  市水务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智慧管护的新蓝图:“我们将配合做好新法规实施细则的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按照法规规定参与建立和完善城市内河档案,大力挖掘信息化管理潜力,通过布设硬件设施,实现城市内河信息化管理。”他特别提到,未来将更多地应用无人机、机器人等新技术参与内河巡查管护,实现长效管理。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力量来自每一位市民的参与和监督。市住建局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将联合各相关部门抓好新法规的落地实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日常管养和执法监管,持续提升内河治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擦亮“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城市名片。(记者 李晖/文 陈暖/摄)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契税成本如何理解买房决策更清晰... 在房产交易的全流程中,资金预算是购房者最为关注的核心要素。许多初次置业的人群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房屋总...
原创 如... ## 拨开迷雾,寻觅答案:那封电报里的统一之语 1950年的春日,一封来自北京的电报,穿越了积蓄力量...
最新或2023(历届)鼠年春节...  诗歌版面:  元会魏·曹植  初岁元祚,吉日维良。乃为嘉会,宴此高堂。  衣裳鲜洁,黼黻元黄。珍膳...
最新或2023(历届)鼠年的春... 【除夜】  白居易(唐)  病眼少眠非守岁,老心多感又临春。  火销灯尽天明后,便是平头六十人。  ...
最新或2023(历届)春节手抄... 版面内容1  春节是一面旗帜  是中国人关于春天的图腾  北风也许可以把每一块砖冻透  但人们仍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