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水边发布会”在白马河畔的榕树广场举行,本次活动为《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暨普法宣传活动。该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日为同一天,即今年的8月15日,标志着福州内河管理工作迈入系统性、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办、市住建局承办。
市民积极参与有奖问答。记者 陈暖 摄
现场直击:答题学法赢船票
上午9时许,榕树广场上已是人头攒动。一侧的内河治理成果摄影展板前,市民们驻足细看——镜头里水清岸绿的内河治理成效令人感慨。
“我家就住在白马河边,以前窗户都不敢开,现在天天来河边散步,变化太大了。”退休教师张老伯指着展板上的新旧对比照片,语气里满是自豪。
不远处,有奖答题区气氛热烈。“内河主管部门是哪个?”“向内河排放污水最高罚多少钱?”……现场发放的问卷随机选取与法规内容相关的3道题,请市民研读法规单行本后现场做选择题,三题全对的市民即可抽取内河游船票。
“太开心了,没想到学法还能抽到船票!我要带着老伴一起去坐船,看看咱们福州的内河有多美。”65岁的退休职工陈依伯举着船票笑得合不拢嘴。
据了解,活动现场共送出30张内河游单程船票。几名幸运市民手持船票与法规单行本合影,满脸喜悦。
一旁,市民吴彬诗也领到了一本法规单行本,坐在榕树下静静地读了起来。“我经常来这里散步,河清岸绿、步道完善,期待新条例实施后内河更美。”她说。
法规解读:五大变化护航内河碧水
据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负责人介绍,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更名为《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从“办法”变为“条例”,两字之差,背后是内河统筹规划、管护、执法、生态保护等全方位的立法理念升级。
新条例实现五大升级:理顺管理体制,固化河长制,明确住建、环保、城管、水利、文旅等部门职责;严守生态底线,聚焦水质管控、排污监管、岸线保护,压实常态化管护责任;规范合理利用,统筹生态保护与文旅提升;强化执法约束,违规排污最高罚50万元;建立信用惩戒体系,严重违法行为纳入全市公共信用平台,同时配套信用修复渠道。
法规修改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生态治理更加精准,细化排污口管理、水环境监测要求,从严打击排污、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兼顾保护与活化利用,融入历史水系风貌保护、滨水空间提升、文旅融合发展内容,推动内河从生态治理向生态、民生、文化、旅游多元功能升级。此外,擅自张网捕鱼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炸鱼、毒鱼、电鱼行为也将面临高额处罚;擅自占用内河水域开展餐饮、娱乐经营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部门行动:实施细则力争年底出台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市住建局内河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建立水系联席会议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实现有分工、有协同。“我们将开展联合执法,例如针对光明港沿岸乱搭建问题,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拆除整治。下一步,将着手制定法规配套实施细则,力争年底出台。”
市水务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将配合做好实施细则的制定,落实好河长制,并按照法规规定参与建立和完善城市内河档案,大力挖掘信息化管理潜力,布设硬件设施,实现城市内河信息化管理。“要更多地应用无人机、机器人等新技术参与内河巡查管护,实现长效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进一步厘清了相关部门职责,增设了信用惩戒等制度,兼顾生态保护与文旅发展,为福州幸福河湖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在法规实施日前一天,选择在内河边举办新法宣传活动,就是要把法规条文送到群众身边,让市民知法、懂法、守法,调动全社会参与内河保护的积极性,让有福之州更好造福人民群众。(记者 李白蕾 孙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