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福州中院召开福州法院生态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以来,福州各级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91件。
据介绍,为切实挽回生态系统受损价值,福州各级法院共判罚生态修复赔偿金、劳务代偿等共计643.43万元,更有5起涉生态案件被告人主动补种管护苗木、投放“增殖放流”鱼苗超7.5万尾,以多种方式探索区域生态系统修复。
当日,福州中院生态庭发布了一批福州法院生态环境典型案例。10个案件涵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闽江水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多个领域。案件既体现了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惩,也突出了生态修复优先理念,凝聚敬畏自然、守护山海的共识。(记者 阮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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