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汉维科技,证券代码:836953)发布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联”)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28%。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达晨创联为汉维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当前持有公司股份571.32万股,持股比例5.3244%,股份来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 | 5,713,200 | 5.3244%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达晨创联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28%;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减持原因为“经营发展需要”。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超过400,000 | 0.3728 | 集中竞价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经营发展需要 |
减持合规性与影响说明
汉维科技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亦未违背达晨创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减持承诺。
据了解,达晨创联在招股说明书中曾承诺,减持股份的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前将提前通知公司并公告,且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承诺一致。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股份。
风险提示
汉维科技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计划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可能。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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