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26年7月30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记者获悉,《决定》聚焦创新11项机制建设,将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作为贯彻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的一次创新实践,在工作方法和制度设计上探索创新,这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具有首创性。
当前,我市教育、科技、人才等相关部门虽有协同,但尚未形成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在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等方面仍有差距。《决定》将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有利于推动多方主体共同发力、同步推进、协同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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