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平在《法治日报》撰文指出:在开展学习教育的进程中,有一种习焉不察的作风值得我们特别注意,那就是好人主义。好人主义,顾名思义,表现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招、谁也不惹的处世态度。这种作风没有公心、只有私心,没有正气、只有俗气,好的是自己,坏的是风气、是事业。好人主义的本质,是私心遮蔽了公心,人情凌驾于原则之上。信奉此道者,表面上温和客气,实则内心有着自己的小算盘。说到底,这种处世哲学,是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要当好人,但不要搞好人主义。破除好人主义,关键要回归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每一名干部都应当从内心深处想清楚:真正的口碑,来自群众真心的认同;真正的政绩,写在解决问题的答卷上。评价的导向,终究要看一个人是否敢于直言、勇于担责、依法办事,而不是遇事习惯“传球”、不愿“接球”。要让这一标准真正成为硬约束,就必须通过完善的制度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当坚持原则的人有了更足的底气,当依法履职的人少了后顾之忧,好人主义者能周旋的空间自然也就越来越窄了,这正是防范好人主义耽误事业发展的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