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于2026年6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中不可解锁的部分股份,涉及数量合计693.13万股。因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启动债权人申报程序。
回购注销背景及规模
公告显示,长城汽车分别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暨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议案》。
据了解,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其中,累计向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完成过户2782.01万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不可解锁部分股票已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此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即为该不可解锁部分,数量合计693.13万股。
公告明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实施时,如遇需对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的事项,公司将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董事会执行回购后,公司将注销所回购的股份,从而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债权人申报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长城汽车已启动债权人申报程序。凡公司债权人均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债权,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期限:债权人可自接到公司通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未于指定期限按上述方式申报的债权,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有关债权仍将由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
申报方式:
传真申报:传真号码为86-312-2197812,传真首页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传真成功发送日为准)。
联系信息:联系电话86-312-2197812,联系人姜丽女士。
申报材料要求: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情况
| 项目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万股) |
|---|---|---|
| 累计过户至持有人股份 | 27,820,109 | 2782.01 |
| 不可解锁收回股份 | 6,931,291 | 693.13 |
长城汽车表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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