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奔腾融媒”微信公众号6月24日消息,呼和浩特市公开部分基层干部微信、手机号。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快速反映渠道,有效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呼和浩特市正式推行乡镇街道、部分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一把手”)微信公开受理群众诉求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方式
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街道及部分区直部门“一把手”公开微信二维码,精准对接属地诉求及行业诉求。
二、受理范围
受理辖区群众、企业合法合理诉求,涵盖政策法规解读、民生事项咨询、矛盾纠纷调解、营商环境意见等事项。
三、服务方式
(一)扫码添加规范
1.实名扫码。群众按自愿、真实原则扫码添加诉求对应单位的“一把手”微信,不得批量刷码、重复扫码,维护民生诉求直达直办有序规范运行。
2.统一备注。群众在添加微信好友时请按“姓名+属地/单位+诉求类别”进行备注,确保诉求快速分类处置。
(二)诉求提交规范
1.诉求信息真实完整。群众提交诉求时,请准确告知个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属地地址或工作单位,清晰具体描述民生诉求事由、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2.诉求表达合法合规。群众使用微信表达诉求时请文明用语、客观陈述、理性表达,不得恶意纠缠、骚扰辱骂、人身攻击,自觉维护沟通秩序。诉求表达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诉求仅限于正当合理的民生诉求,不得发送虚假恶意诉求、不实谣言以及低俗不良信息。
(三)诉求办理规范
群众诉求提交后,请保持通讯畅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信息核实、情况问询、回访跟进,耐心等待办结答复,共同维护良好民生诉求直达直办服务秩序。
四、办理机制
群众微信反映的诉求实行分级分类处置、限时办结机制。工作日工作时段:群众反映的简易事项当日回复处置;复杂事项即时登记,限时办结,全程闭环。节假日及非工作时段:统一登记群众诉求及联系方式,首个工作日回访对接、分类处置。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