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6月23日讯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今年5月21日印发施行。
《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35年的发展目标,主要涵盖四个维度:监测预警上,全省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感知能力显著提升;风险防治上,重点地区地震构造进一步探明,全省城乡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全面巩固,长株潭城市群、大中城市及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韧性持续增强;防震减灾救灾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社会公众防震避险能力明显提高;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满足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
湖南地处华南地震区长江中游地震带,分布20多条地震断裂。据史料记载,全省历史上共发生4.8级以上破坏性地震22次,14个市州都发生过中强地震,1631年常德6.8级地震是华南内陆最大地震之一。1971年有现代仪器观测以来,共记录到湖南境内地震2017次,其中4.0级以上强有感地震8次。根据第五代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湖南全域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Ⅵ度及以上,其中常德大部、岳阳和益阳部分地区为Ⅶ度设防区。
会上透露,湖南已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湖南子项目、省巨灾防范工程、省地震预警台网建设和地震监测台网优化工程等重大项目,建成522个站点组成的地震监测预警台网,实现全省范围1.5级(重点区域1.0级)地震有效监测、长株潭和常德等重点区域秒级预警、乡镇分钟级烈度速报。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李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