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05,证券简称:科隆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现场会议于当日13:30在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6号二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及9:15至15:00任意时间(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艳女士主持,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共有66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参与表决,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972,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2874%。其中现场会议出席4人,代表股份87,415,184股,占比30.7397%;网络投票参与62人,代表股份1,557,691股,占比0.5478%。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63人,代表股份1,573,791股,占比0.553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率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率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率 |
|---|---|---|---|---|---|---|
| 关于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8,249,675 | 99.1872% | 705,100 | 0.7925% | 18,100 | 0.0203%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50,591股,占比54.0473%;反对705,100股,占比44.8026%;弃权18,100股,占比1.1501%。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苗梦舒律师、李冲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包括《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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