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专项治理 破解城市停车困局
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推进,目前全省已新增泊位5.3万个
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福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1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推进,目标是到2027年4月底,全省新增停车泊位量达到需求缺口的30%以上,停车泊位周转率、利用率大幅提高,省级智慧停车数据共享平台基本建成。据统计,自专项治理启动以来,全省已新增各类停车泊位5.3万个。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与尽快见效阶段,时间为2026年4月至7月。重点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疏散、救护通道被占用问题,依法处置“僵尸车”和擅自改变停车功能、违规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等行为。同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以不低于10%的标准,向社会开放富余泊位,引导住宅小区闲置车位分时共享,推动小区周边机关、商业楼宇在夜间、周末时段向居民共享车位。
此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规整闲置用地、拆除违建,拓展老旧小区泊位,推行“边角地+”“公园+”“绿地+”等模式,开辟停车设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立整立改立建,加快扩容停车泊位。
第二阶段为系统提升与能力建设阶段,时间为2026年4月至10月。重点推广“空中+”“地下+”“桥下+”等模式,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先在医院、学校、商圈等停车矛盾集中区域,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在停车紧张的小区周边合理设置路内夜间停车位,并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和群众需求进行动态优化调整。同时,统一数据标准,建设智慧化停车系统,实现车位余量实时查询、预约和智慧调控。
第三阶段为制度完善与长效治理阶段,时间为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建立配建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对超配且向社会开放的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同时,健全全过程监管,对未落实配建、挪用停车功能等行为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确保建成的车位真正用于停车。(记者 肖远强 林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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