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创始人
2026-06-18 03:46:25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2026-024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每股转增股份0.2股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22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80,198,7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8,831,798.56元,转增136,039,74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816,238,489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本次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零碎股份,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载明的零碎股登记算法进行分配,即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证券账户,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证券账户,按排列顺序依次向每个证券账户分配1 股,直至全部转增完成。因每股转增比例非整,投资者获得的零碎股可能被舍尾处理。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宋世民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股东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4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4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

(5)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来源为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816,238,489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4003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33390288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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