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福州交警持续开展
城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打击遮挡号牌、
无牌、假套牌等涉牌违法


福州交警近日查获一批
涉牌违法的驾驶人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切勿以身试法
遮挡号牌

时间:6月3日
路段:亭头路
违法人员:罗某祥
车牌号:福州0JZ98

时间:6月3日
路段:六一北路东大路口
违法人员:张某华
车牌号:福州7F695

时间:6月15日
路段:前横北路
违法人员:邱某其
车牌号:福州22FA6
套 牌

时间:6月3日
路段:亭头路
违法人员:李某民

时间:6月11日
路段:华林路五四路口
违法人员:黄某
无 牌

时间:6月3日
路段:华林路五四路口
违法人员:施某

时间:6月11日
路段:华林路五四路口
违法人员:郑某浩
无论是遮挡号牌、套用他人号牌
还是使用伪造、变造号牌
都逃不过福州交警的“火眼金睛”
违法行为人
也必将面临法律的严肃处理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非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
第四十六条第一至三项: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
(一)应当登记未登记或者已注销登记、撤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查处不是目的,平安才是根本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仍在持续
在此提醒每位骑行者
千万别因一时“小聪明”
给自己惹来大麻烦
守法上路、安全出行
这才是给自己最好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