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海口市民吴女士遭遇一桩闹心事:5月份,未满8岁的女儿趁家长不备,一个月内分近30笔偷偷给游戏充值,累计消费高达2.1万元。事发后,吴女士申请全额退款,游戏公司起先给出1.5万余元的退款方案,她不认可。6月16日,游戏公司表示可以退还17300元,但吴女士一家还没有接受,仍希望能全额退款。记者 苏钟
家长反映:还款时发现账单高达2万余元
日前,海口市民吴女士在进行月度消费还款时,发现上个月居然花了2万多元,这让她大吃一惊。赶紧查账单才发现,5月份,不到8岁的女儿先后在游戏平台分近30笔充值了2.1万元。
据吴女士介绍,女儿平时喜欢在平板上玩一款游戏,支付软件和游戏账号都绑定她的手机号。此前,吴女士给女儿充过30元,之后就没有充过。发现不对后,她在手机上查看支付账单,才发现有多笔购买游戏币的充值记录,赶紧问了女儿,这才得知女儿在玩游戏时有多次充值行为。
吴女士表示,没想到她那次给游戏充值后,后续女儿玩游戏时会自动出现购买游戏币的页面,还会自动跳到支付渠道。吴女士平时格外注意,尤其是支付密码从来没有告知过女儿。后来她才知道,女儿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猜到了支付密码。由于支付账号没有设置大额预警,结果女儿连续一个月内充值近30次,每次600多元,她一直没有发现,游戏公司也没有提醒。
游戏公司:家长未尽监管责任,可以退17300元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吴女士第一时间拨打游戏公司客服电话,说明了女儿充值的情况,并且申请退款。上传佐证材料后,前些天她被告知结果出来了,经游戏公司核验确定,最高只能退1.5万余元。吴女士对此不满意,她认为孩子当时未满8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求全额退款。
“6月16日中午,我接到客服电话,称可以退17300元。对于这一结果,我们还没有最后决定是否接受。”吴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家人仍希望能全额退款,“孩子当时尚未满8周岁,依据法律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独自进行大额充值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游戏公司应全额返还所有充值款项。”
6月16日,记者拨通游戏公司客服电话,在表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后,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在该起事件中,家长没有完全尽到监管责任,所以才没有全额退款。对于家长的要求以及记者的采访,他们也非常重视,也做好了记录,后续还会有工作人员跟进。
律师说法: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充值行为一律无效
海南道哲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宁表示,国家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有着明确规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严禁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提供任何付费服务;针对8至16周岁少年儿童,单次充值金额不超50元、每月累计充值不超过200元。因此,游戏公司负有实名身份核验义务,应通过技术手段分级限制未成年人消费额度,不得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匹配的付费通道。
徐宁指出,本案的核心在于行为人的年龄。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一律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吴女士女儿实施的充值行为,不因金额大小而改变其无效的性质,她不具备辨识和理解该行为法律后果的能力。”徐宁强调,区别于已满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任何超出其能力范围的付费行为均无效。游戏公司以“家长未尽监管责任”为由拒绝全额退款,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因为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即游戏公司因该无效行为取得的2.1万元,应当全额返还。
徐宁同时提醒,若发现家中未成年人私自进行游戏大额充值,务必第一时间留存完整证据,截图保存全部充值流水、游戏账号信息、设备登录记录、支付凭证以及和客服沟通记录,完整证据是维权的关键。
此外,监护责任同样不可忽视。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第一监护人,务必妥善保管个人支付账号、登录密码、支付验证码,切勿随意告知孩童,避免平板、手机等电子设备无管控交由孩子单独使用,减少私自充值风险。日常生活中应当合理管控孩子游戏时长,做好引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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