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儿昏迷无法人脸识别,我又不知道银行卡密码,取不出钱救人啊!”眼瞅着ICU里昏迷的老伴儿和每日上万元治疗金额,张阿姨急得直哭。为救老人命,一个“临时法庭”在重症监护室外设立了。从延庆法院收案到宣判仅用时4天,就帮助无助的老人解了燃眉之急。
家住延庆区的刘老先生突发疾病,陷入深度昏迷,送入重症监护室救治。老伴儿张阿姨向延庆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认定刘老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担任监护人,以便代为处理银行业务。
承办法官郑东梅查阅卷宗后,与张阿姨取得联系。“我老伴儿在ICU里已经躺了一个多星期了,医生说后续治疗还需要很长时间,每天都要花费上万元。我们攒了一辈子的积蓄都在他名下的银行卡里。”张阿姨哽咽地说,“我们结婚40多年,家里的大事小情一直都是他操心,我不知道银行卡密码。我找过银行,更改密码需要本人人脸识别验证。但他现在处于昏迷状态,没法眨眼。存款取不出来,我们真的等不起啊!”
按照常规,这类案件须走司法鉴定程序。但司法鉴定从委托到出具报告的一两个月,对刘老先生来说可能意味着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一条生命可能因为“等不起”而消逝。
法官郑东梅安抚了老人的情绪,与医院沟通巡回审判事宜。在院方配合下,庭审于5月26日如期进行。
当天,郑东梅带领审判团队先到重症监护室看望刘老先生。只见他双目紧闭,身上插满各种管线和仪器。主治医生告知,目前刘老先生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对外界刺激毫无反应。郑东梅认为,医生的诊断意见,为认定刘老先生无民事行为能力提供了关键的医学依据。
随后,法官来到病区办公室,将这里临时改造成一个“法庭”。“张阿姨,您请坐。今天咱们在这里开庭,您别紧张,如实陈述情况就行。”郑东梅对到庭的张阿姨 说,话语温和。
法官听取了张阿姨的陈述和申请理由及其女儿的意见,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庭审过程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现在宣判!”法官宣读判决结果,“刘老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张某为刘老先生的监护人。”在判决书中,法官详述了去医院实地查看、向医生核实病情的过程。郑东梅表示,即便是一场“特殊”的庭审,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也绝不能打折扣。
张阿姨眼眶泛红,起身紧握法官的手,声音颤抖地致谢:“我老伴儿后续的治疗费有着落了!没想到你们能专程跑一趟,还这么快就来了。”
“张阿姨,后续治疗还有很长的路,这是救命钱,每一笔支出都要记清楚。您作为监护人,要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好刘老先生的合法权益。”郑东梅叮嘱,张阿姨郑重地点头。
“不走司法鉴定,万一以后有人提出异议怎么办?不怕担风险吗?”事后有人问。郑东梅表示,自己也思考过这个问题。“司法鉴定的确是最稳妥的方式,但刘老先生在重症监护室深度昏迷的事实,有完整的病历资料、主治医生的诊断意见,还有法官实地查看的客观记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还拘泥于形式、让当事人‘等’上一两个月,那才是对司法效率和司法为民理念的背离。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适用法律的人,应当有温度。”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