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主题是“文物属于人民 服务人民”,这一主题鲜明体现了文物的人民属性和文物保护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理念。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文物犯罪、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取得的成效。一个个生动的办案故事,揭示了法治与文化传承的内在逻辑:文物和文化遗产只有“护得好”,才能“传下去”“活起来”,才能真正服务人民。
文物是全民共享的文化根脉。重拳惩治文物犯罪,就是为人民守护文脉。面对日益隐蔽化、链条化的文物犯罪,检察机关依法准确区分合法拍卖与非法倒卖、认定单位犯罪,深挖彻查、追诉漏犯,坚持打击犯罪与追回文物同步推进。2014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郭家庙墓群被盗掘案中,检察机关追诉漏犯7人,23件涉案文物全部被追回,包括9件一级文物,彰显了“全链条”打击的决心与成效。
保护文物的难点,往往在于管理。2025年3月1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检察公益诉讼明确纳入法律框架。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正好对如何判断文物是否存在严重损害风险的公益诉讼办案难点给出实践参考。同时,面对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依然未依法履职的情形,检察机关以“诉”的刚性倒逼“管”的自觉,依法捍卫公共利益,推动把真正属于人民的文化资产管好、守牢。
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推动对霞客古道系统保护与当地文旅深度融合,重现“人意山光,俱有喜态”。这一做法表明,法治不仅在“防破坏”,更在“促活化”。让文化遗产从“高冷范儿”中“活起来”,重新走进烟火人间,成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日常风景,正是“服务人民”最生动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