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发布
6月11日
成都交警发布最新通告
2021年7月13日发布的
《关于加强二环高架路、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7月12日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延长《关于加强二环高架路、
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
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有效期限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研究决定,将2021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二环高架路、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7月12日。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关于加强二环高架路、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原文如下
👇
一、本通告中的二环高架路、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及其匝道,属于城市快速路。
二、二环高架路、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及其匝道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和下列机动车辆通行。
(一)二轮、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二)载货汽车(含新能源货车);
(三)教练车;
(四)大型、中型客车;
(五)危险物品运输车;
(六)其他车身或车辆载物高度从地面起超过3米的机动车辆。
定线行驶的公交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定线行驶的公交车应当在设定的二环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及其匝道公交专用车道内通行。禁止其他社会车辆驶入公交专用车道及公交专用匝道。
四、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二环高架路、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行驶的机动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车辆行驶上、下匝道和弯道时,不得超过匝道、弯道设置的限速标志、标线规定的速度行驶。如遇雨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减速行驶。
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线规定行驶。
五、在二环高架路、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及其匝道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准掉头、倒车、逆行,严禁临时停车或停放,严禁追逐竞驶。
六、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以不受本通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的限制。
七、机动车因故障等原因不能离开车道时,驾驶人应当立即报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立警告标志;有条件时应当及时将故障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在上述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及相关人员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车辆可以移动的,应当按照《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的规定,快速撤除事故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八、驾驶员应遵守入口及出口匝道信号灯、指示灯通行,匝道指示灯显示红灯时禁止车辆驶入且不得在匝道口停车等候。
九、负责二环高架路、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及其匝道养护、维修、清洁的环卫、园林、道路作业专用车辆必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实施。
十、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对二环高架路、成温高架路、神仙树立交群及其匝道和底层道路、周边道路适时采取相应的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十一、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应当遵守以上规定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十二、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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